07日
2023年02月
2022年12月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第1836号法令,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条款,新增了“器具、容器和包装中使用再生原料的授权程序”等内容。
有关再生原料授权程序的修订于2023年1月5日正式实施,新要求具体如下:
1. “通过加热、化学反应等进行分解、精制、聚合等总理令规定的工艺”指将合成树脂分解为原料后,经蒸馏、结晶等重新聚合精制的过程。根据2022年6月修订的《食品卫生法》,使用此类再生原料生产器具、容器和包装时,无需获得食品药品安全处的批准。(点击回顾:提醒关注韩国对再生原料授权的最新要求——修订《食品卫生法》)
2. 再生原料的授权程序应提交以下文件:
• 用于再生过程原材料的文件;
• 再生过程文件;
• 污染物去除方法文件;
• 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为确定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第9条第2款第1项规定所必须提供的文件。
3. 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认定再生原料符合标准,应向申请人出具再生原料认定书。
此外,为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本次还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第9条内容修改了语句表述。
此次《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修订,意味着韩国进一步完善食品接触材料用再生材料的立法要求,也体现了韩国对环境保护及再生材料安全管控的重视。
对于使用再生原料生产食品接触材料并出口韩国的相关方,建议及时关注最新要求,并按需提前准备相关授权资料。DPTC将持续为您带来更新内容。
修订内容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https://www.law.go.kr/법령/식품위생법시행규칙/(01836,20221209)
内容来源: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DPTC-F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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