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
2024年04月

提醒:2024年4月22日起香港将实施对可氧化降解塑料产品和某些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禁令

目标群体

香港生产商和分销商,香港进口商及其上游供应商

涉及产品

氧化式可分解塑胶制产品、某些即弃塑胶产品、某些酒店用品

本次法规速递涉及的重点行业

食品接触材料(FCM)、包装、酒店用品

执行日期

2024年4月22日

主要内容和要求

从2024年4月22日起,香港将禁止制造、供应、展示所有氧化式可分解塑胶制产品,禁止供应、展示某些即弃塑胶产品,和禁止免费提供某些酒店用品。香港生产商和分销商,以及香港进口商及其上游供应商,应检查其产品清单,并停止投放被禁止的塑料产品至中国香港市场。

参考链接

https://www.legco.gov.hk/tc/legco-business/council/bills.html?bill_key=10010&session=2023
https://www.legco.gov.hk/yr2024/chinese/brief/eeb20240103_20240103-c.pdf

2023年10月27日,香港发布了《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2023年第27号条例),修订《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禁止可氧化降解塑料产品和某些一次性塑料产品。

根据《2024年〈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禁令将于2024年4月22日实施(除一次性塑料桌布、包装环、塑料柄牙线棒、耳塞外)。

以下为条例的重点内容:

1. 不得制造、供应、展示氧化式可分解塑胶制产品(可氧化降解塑料制品)。

2. 不得供应、展示,亦不得在提供堂食(dine-in)、到会(catering)、或外卖(takeaway)服务时供应下列即弃餐具(一次性餐具):

· 发泡胶制餐具(发泡聚苯乙烯(EPS)餐具),及

· 以下非发泡胶塑胶制餐具(非发泡聚苯乙烯(EPS)餐具):

(a) 饮管(吸管);

(b) 搅拌棒;

(c) 刀、叉及匙;

(d) 碟;

(e) 杯;

(f) 杯盖;

(g) 食品容器;

(h) 食品容器盖。

注:禁令不适用于出于医疗等原因,所供应的非发泡胶塑胶制即弃饮管(非发泡聚苯乙烯(EPS)一次性塑料吸管)。

3. 不得供应、展示以下即弃塑胶产品(一次性塑料产品):

· 食物签

· 塑胶柄棉花棒(塑料杆棉签)

· 气球棒

· 打气棒(加油棒)

· 荧光棒

· 派对帽

· 雨伞袋

· 牙签

· 桌布

· 包装环

· 塑胶柄牙线棒(塑料柄牙线棒)

4. 不得免费供应以下即弃塑胶产品(一次性塑料产品):

· 全部或部分由聚乙烯(PE)制成的手套

· 耳塞

5. 不得为推广而免费供应塑胶制的纸巾包(塑料包装纸巾)。

6. 以下塑胶产品(塑料产品)可于持牌酒店(licensed hotel)或持牌宾馆(licensed guesthouse)收费供应:

· 塑胶制手柄牙刷

· 塑胶制容器盛载的、拟用作牙膏的东西

· 浴帽

· 剃刀

· 指甲锉

·

· 塑胶制即弃容器承载的水,及

· 盛载于塑胶制容器内的液态或膏状物:

(a) 拟用于洁净人的头发(例如洗发露);

(b) 拟用作护发素;

(c) 拟用于洁净人身(例如沐浴乳);

(d) 拟用于为人的皮肤保湿;

(e) 拟用于在洗手时洁净人的双手。


内容来源:技术性贸易措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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