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
2025年01月

加拿大食品包装法规概述

主管机构

加拿大食品包装的主要监管机构为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和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 CFIA)。其中加拿大卫生部是联邦组织,根据《食品和药品法(Food and Drugs Act)》的授权,负责制定在加拿大销售的所有食品的安全和营养质量标准,并负责对《食品和药品法规(Food and Drug Regulations)》的执行进行监管。而加拿大食品与药品管理局(CFIA)负责执行《食品与药品法规》规定的所有卫生和安全标准。

食品包装的法规要求

《食品和药品法规》第 23 章(DIVISION 23)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进行了规定,其中第 B.23.001节规定: “任何人不得出售任何包装内可能含有任何有损食品消费者健康的物质的食品”。此外,在第23章中, 还规定了对聚氯乙烯(PVC)树脂中关于辛基锡化合物的使用以及食辛基锡化合物在特定包装中含量的要求,同时还规定了食品包装中氯乙烯和丙烯腈含量的限制。

对于以下食品类型,法规规定必须向加拿大卫生部提供具体信息,它们的包装被视为评估过程的一部分:

· 第24章:特殊膳食用食品

· 第25章:婴儿配方奶粉

· 第28章:新型食品

除了以上要求外,对于其他包装材料没有列出进一步的限制,即没有食品接触物质或食品接触材料的正清单,也没有强制性的食品包装上市前许可。因此食品接触物质的合规责任就落在了食品销售商、制造商以及分销商身上,他们必须确保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并遵守上述提到的第 B.23.001节规定。

食品包装制造商义务

食品包装制造商可自愿向加拿大卫生部食品局(Food Directorate, FD)(FD 是保健产品和食品处(HPFB)的一个联邦卫生当局)提出申请,要求就第 B.23.001 节规定的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进行上市前评估。该评估适用于任何类型的食品包装材料,无论是终产品还是塑料树脂、色母粒等配方产品。此外,抗氧化剂、紫外线吸收剂、受阻胺光稳定剂 (HALS)、润滑剂等添加剂的供应商也可独立申请评估,审查通过后,将获得相关的意见函,也称为“无异议函(LONO)”。

无异议函(Letter of No Obejection, LONO)

无异议函(LONO)是一种赞成意见,持有者可用来向客户保证,他们销售的产品已经通过食品局(FD)的评估,从化学安全的角度来看,被认为可以用于特定用途。不过,从法律角度看,LONO 并非授权,也不能免除食品销售商的责任。LONO 没有日期限制,在材料(也包括终产品)的成分和用途与最初提交的相比发生变化,或者在有新信息表明该材料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存在风险的情况下,FD将有权利更改其 “无异议 ”的状态。除此之外,LONO将一直有效。

在申请加拿大卫生局的 LONO时,食品包装制造商可利用自身已通过的美国食品接触材料通告(FCN)或是EFSA授权进行提交。但加拿大当局将根据加拿大法规对食品包装进行独立审查,以评估其安全性。

值得关注的是,食品接触用回收塑料在化学安全性方面与原生塑料受相同的法规约束。

 

内容来源:科奈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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