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
2022年08月
在食品接触材料领域,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同时确保欧盟市场内部的有效运作,欧盟在协调各成员国的立法要求、统一管控措施方面发挥了积极出色的作用。通过不断的努力,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盟层面逐步构建了完善的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详情如下所述。
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类别主要包括法规(regulations)和相关指令(directives),其中法规在成员国之间自动具有约束力,而相关指令(directives)需要纳入各国国家立法后方适用。对于尚未建立欧盟立法的食品接触材料类别及物质,将考虑成员国立法或欧盟各组织发布的技术文件,主要有欧盟理事会发布的系列政策综述及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简称EDQM)发布的相关技术指南,例如玻璃餐具指南、金属与合金指南等。具体见下图1。
图1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立法体系
上述立法中,欧盟立法分一般立法、特定材料立法和特定物质立法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一般立法是欧盟对食品接触材料原则性的管理要求,是符合其他特定材质立法的前提条件。适用于所有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包括食品包装、厨具、餐具及食品加工设备。一般立法包括(EC)No 1935/2004法规《关于预期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暨废除80/590/EEC和89/109/EEC指令》(点击查看文本链接)和(EC)No 2023/2006法规《关于预期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的良好生产规范》(点击查看文本链接) 。
其中,(EC)No 1935/2004法规对通用安全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该法规自发布以来共经历了2次修订,修订法规包括(EU) 2019/1381 法规和(EC) No 596/2009法规,分别对新物质许可申请和机密性、审查监管程序要求作出补充或修订。(EC)No 1935/2004法规主要内容涉及使用范围、通用要求、符合性声明与可追溯性、标签标识及新物质许可要求。通用要求规定食品接触材料在正常或预期使用的条件下,其成分向食品的迁移量不可造成:
1. 危害人类健康;
2. 食品成分发生不可接受的改变;
3. 食品感官性的劣变。
(EC)No 1935/2004法规还规定所有材料及制品必须按(EC)No 2023/2006法规进行生产,该法规规范了食品接触材料制造阶段的生产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使用范围、定义、质量保证及控制体系、文件记录等。
此外,(EC)No 1935/2004法规还规定可对17类材质采取特定的管理措施,其中就包括下述的特定材料及特定物质立法所涉及的材质类别。
特定材料立法详细规定了各类材质的安全性要求,为落实安全提供具体依据。目前欧盟特定材料立法主要包括塑料、再生塑料、陶瓷、再生纤维素及活性和智能材料5类。对应法规详情见下表1。
表1 欧盟特定材料立法信息汇总表(对应文本链接见文末)
由上表主要内容可知,在特定材质立法中,除了塑料材料,其他4类材质法规主要对适用范围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了规定。而(EU)No 10/2011《关于预期接触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塑料法规还对许可物质和迁移试验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是欧盟范围内针对特定材质最全面的法规。自发布以来已修订15次,最近一次修订为2020年9月(点击查看往期回顾)。目前,欧盟正计划对其进行第16次修订。此外,关于再生塑料的(EC)No 282/2008法规目前也处于修订状态,并于2021年12月发布了《关于预期接触食品的再生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规草案),该草案将替代(EC)No 282/2008法规(点击查看往期回顾)。
特定物质立法主要对特别材质中特定的风险物质进行管控,目前欧盟现行的特定物质立法共两项,分别为93/11/EEC指令《关于弹性体或橡胶奶嘴和安抚奶嘴中释放的N-亚硝胺和可转化为N-亚硝胺的物质》(点击查看文本链接)和(EC)No 1895/2005法规《关于在预期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中使用某些环氧衍生物的限制》(点击查看文本链接)。其中,93/11/EEC指令适用于橡胶材料,(EC)No 1895/2005法规适用于塑料、涂料和粘合剂材料。
除了上述立法,对于尚未建立欧盟立法的食品接触材料类别及物质,欧盟层面还会制定相应的技术文件供成员国参考。其中就包括欧盟理事会发布的系列政策综述及EDQM发布的相关技术指南。这些技术文件虽然不是立法文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部分文件已然得到了行业的广泛应用和认可,也需重点关注。比如EDQM发布的《食品接触用金属及合金材料与制品技术指南》(2013版),该指南目前也处于修订状态,并于2022年3月发布了第二版征求意见稿。此外,EDQM还于2021年5月发布了首版《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合规指南》(2021版)(点击查看往期回顾),替代了《关于预期接触食品的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的政策综述》(第4版)。该指南将为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所有相关方的安全管控提供统一的指导和依据。
欧盟层面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主要体现在立法、监督执法及风险评估三个方面,监管特点也以预防风险为主。主要的监管机构包括欧盟委员会和欧洲食品安全局。其中,欧洲食品安全局主要负责风险评估工作,为监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而欧盟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欧盟地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统一法规体系、监督成员国的执法情况。此外,欧盟委员会还提供了强大的网络共享平台-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简称RASFF),为监管信息及时有效的共享提供了支持。详情如下:
1. 欧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EFSA)
EFSA成立于2002年,独立于管理部门负责整个食物链中食品、兽药、农药及食品接触物质等的风险评估及技术研究工作,为风险管理机构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持。包括食品接触材料中的高关注物质及新食品接触物质的评估。在欧盟范围内,EFSA主要接受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评估请求,但也包括欧洲议会或成员国的申请。食品接触材料的具体评估工作由EFSA指定的专业小组进行,如食品接触材料、酶、香料和加工助剂小组(Food Contact Materials, Enzymes, Flavourings and Processing Aids,CEF)、食品接触材料、酶和加工助剂小组(Food Contact Materials, Enzymes and Processing Aids,CEP)。评估完成后EFSA将公示相应的评估结果,包括科学意见、技术报告等。
➤相关网址(点击查看):
欧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帮助欧盟制定整体战略,提出新的欧盟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其实施,同时还管理欧盟预算情况等。因此,欧盟委员会全面负责气候、经济、数字通信、科学研究、法律法规及食品等诸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其中,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控制涵盖了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管控。在确保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的过程中承担立法和监督执法等职能。立法方面,为了协调各成员国利益,使各国安全法规尽可能趋于一致,欧盟委员会负责起草制定相应法规,并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执法方面,由欧盟委员会设置的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司(Health and Food Safety)监督成员国有效执行欧盟法规的具体情况,包括对管理体系等进行监督。其中,欧盟委员会建立的监管工具RASFF对监管中信息的交换提供了有效途径,证明是有效的监管方式。
➤相关网址(点击查看):
https://ec.europa.eu/info/index_en
除了上述监管机构,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参比实验室(EURL-FCM)也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体现在为欧盟和成员国监管的落地提供科学和技术支持,主要是检测方法方面,包括提供测试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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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84/500/EEC
5. 2007/42/EC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DPTC-F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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